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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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意见

2023-10-11 11:35: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意见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现“走前头、作表率”目标,为推动“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和市党代会确定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意见》等规定精神,结合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机关党建任务,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1.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自觉落实思想建党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局党的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局党组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高标准严要求把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四好”,即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更加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党内监督扎实有效,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好;
用党建工作引领安全监管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服务保障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完成好;
机关党支部充满活力、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
机关党员队伍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3.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党委每年要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学习教育不少于32学时。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分批次组织党员接受教育。落实“专家学者讲理论、领导干部讲党课、中层干部讲业务、党员干部讲心得”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党组每名成员每年至少给机关党员上一次党课;
让每名党员干部成为学习主角,以讲领学,增强学习效果。

4.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机制,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党员干部需求,掌握机关思想动态,注重在党员干部生活出现特殊变化情况下和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思想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矛盾化解。积极适应新环境新变化,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努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载体和方法。

5.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共建活动。大力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以及身边好人好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播文明风尚,带头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高尚道德情操、科学精神和健康生活情趣。推进尊法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自觉依法办事。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长效机制,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6.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章》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将其列入机关党组织经常性学习教育内容,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生活。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

7.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成为全局党员干部的最高追求,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党性修养。

8.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固定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教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向本部门单位全体党员通报制度,党组书记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一次。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夯实基础

9.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规定,设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支部,确保党组织全覆盖。严格执行任期换届规定,及时按期换届,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备案。

10.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把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选配到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年龄应当能够任满一届,任期时间满两届的换届时一般不再提名。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建设过硬党支部,依靠党支部引领和带动业务工作。严格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任职审批程序,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在提名前,或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沟通,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再启动干部选拔、选举程序。机关党委书记由党组副书记兼任。强化对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抓严抓实党建工作的素质能力。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畅通机关党务干部成长渠道,确保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活力。

11.加强对党员日常管理激励监督。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党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落实党员自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制度。

(四)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2.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以机关党建引领服务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和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强化主动“融入中心、推动中心、服务中心”工作理念,强化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安全、服务企业、服务党员方面的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和“十个新突破”,找准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契合点,探索有效载体,打造“安全到家”工作品牌。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直通车”、“容缺受理”、“说理式执法”等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与市特殊教育中心开展联建共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市特教中心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13.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实效果,突出抓好机关效能提升,推动简化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法,以参加“百个科室社会评议”为抓手,持续开展“安全到家”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机关纪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明察暗访,对所有涉及许可和执法企业进行回访,通过实地了解、电话回访等形式,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扎实抓好问题整改。深入治理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问题,以更大力度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4.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调查研究,精简文件会议。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突出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拓展形式,完善“回访”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制度。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拓展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努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进安全监管工作新进步。

(五)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

15.强化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群团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建立健全重视和支持群团工作机制,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群团组织,抓好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6.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统筹党群组织资源,保障群团工作经费,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健康文体活动,支持群团组织落实好职工福利待遇,支持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六)加强纪律规矩教育,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7.强化机关经常性纪律教育。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意识,推动机关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按制度、按规矩办事,严守党的纪律红线,严格按照党的各项规矩办事。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18.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案件通报、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强化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廉政专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廉洁家风教育,定期开展德廉和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让党员干部真正受警醒、明底线、守规矩。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加大查办力度。机关纪委要加大“寻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要积极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要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利用个人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案件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作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20.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职责,引导党员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务公开制度,采取通报、公示栏、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党组织决议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队伍的作用,不断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规范举报、信访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七)深入把握规律,健全完善党内制度

21.深化党建理论研究。围绕制约机关党建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深入研究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现途径和有效办法,着力从机关党建体制层面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22.加强机关党建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市安监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推动“主题固定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加强党员学习教育考核力度,确保学习成效。

23.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把创新精神贯穿机关党建工作始终。积极推进智慧党建,依托局门户网站平台,建立机关党建子网页,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安监局日阅一时月荐一文学习群,开展微学习、微党课等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抓好“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严格创建标准、打造亮点特色、增强党建活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各项任务

1.健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局党组督促机关党委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

2.发挥党组抓党建关键作用。局党组作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发挥领导责任,总负责、总把关,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安全监管中心工作,整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发挥用人责任,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党员干部从事机关党建工作;
政治上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发挥保障责任,积极支持机关党组织工作,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选配好机关党委人员,保证工作需要。要把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保证机关党建工作和党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发挥管理责任,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特别是要先管好自身,并督促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监督责任,鼓励支持机关党组织参与安全监管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引领、协助和监督作用,推动支持指导机关纪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不是党组成员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组及其成员召开的涉及全局性工作、干部任用、重要业务工作、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会议。局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支持和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从单位实际出发,主持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政策措施,自觉做从严治党书记。党组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建责任意识,把落实党建工作的责任和分管工作的责任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3.落实机关党委抓党建责任。机关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坚持走在前、作表率目标要求,重点履行好协助、教育、推进、管理、监督责任。发挥协助责任,协助局党组完成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局负责人完成安全监管任务,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发挥教育责任,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等;
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和谐机关。发挥推进责任,筹划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各支部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发挥管理责任,构建党员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推进党组织和党员管理规范化建设。发挥监督责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协助党组管理党支部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每年召开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机关党建工作。

4.加强考核评价。局党组每年要向市委报告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每年分别向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和局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各党支部书记每年向机关党委和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机关党委要根据《市安监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公平公正地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5.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失职失责情况,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党组织和负责人的责任。党支部书记不履行党建职责,功能作用发挥不好,忽视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疏于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造成党支部软弱涣散,党支部党建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局党组负责人会同机关党委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诫勉谈话后仍不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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