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严把标准
严格程序
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同志们: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党员工作做得如何,新发展党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党组织只有经常不断地对这些先进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他们提出入党要求并且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才能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今天主要与大家一起交流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二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常见问题;三是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下面逐项进行:第一部分: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什么是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指基层党组织(主体)对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手段),在其具备入党条件(要求)后,及时将其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其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全过程。简言之,发展党员就是把申请入党并且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二、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是我们完成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需要;是我们基层党组织增强执
政能力的需要;是加强我们党自身建设的需要;是保护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热情的需要。三、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指出: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五个基本),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16字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个坚持)。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一个禁止一个反对)。正确理解“控制总量”:这些年,党员数量增长较快,为党增添了新生力量。但凡事都有个度,如果数量增长过快,不能保持统一的品质,就会影响到质量。因此,我们要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采取每年确定发展党员数量或增长比例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使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得到优化。
正确理解“优化结构”:由于社会、历史、经济等诸多原因,现有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分布等结构状况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党在新时期新时代担负的伟大使命需要。生产、工作第一线党员、青年党员较少,妇女党员比例较低,具有较高文化知识的党员也远远不足,(农村党员:7个党员8个牙,支委全是白头发)这种状况急需改变。因此,我们重视做好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稳步提高发展工人党员比例,要多渠道选人,着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吸收进党组织。
正确理解“提高质量”: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列宁早就深刻指出:“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来的人’”。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党的战斗力。目前,有些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不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重数量、轻质量,甚至出现了“带病入党”现象,致使一些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想借机入党捞好处的人混入党内,严重影响了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就成为各级党组织始终要重视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正确理解“发挥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指党员按照党章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生产、工作、学习和一切社会活动中,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共同实现党的纲领和路线。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努力:一是努力成为终生学习的模范;二是努力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三是努力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四是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五是努力成为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模范。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除了加强对现有党员的认真教育和严格管理外,必须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把住发展党员“入口关”,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
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入党自愿原则;二是坚持个别吸收原则。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些要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一切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对党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拉”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对尚无入党愿望和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高了觉悟,有了入党愿望和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就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发展党员时,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不能成批发展。成批发展党员,往往会使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
党内。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就是要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使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申请人入党。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该逐个讨论,逐个表决。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思想方面;二是程序方面;三是材料方面。
思想方面:就是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程序方面:就是要从严要求各个环节,不能简化、不搞变通、不走形式,确保发展的党员都是先进分子。
材料方面:杜绝突击准备、照搬抄袭等现象。既要避免培养人意见、入党介绍人意见、专人谈话意见代写、代签字,更要杜绝支部决议表决情况表述不清、盖章随意等。发展党员的领导责任:
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二是市、县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
三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四是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发展党员的纪律要求:
新修订《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要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第二部分
基本程序和常见问题
将一名普通群众发展成为一名正式的中共党员,一共要经历5个阶段、25个步骤、60个具体工作。下面逐个介绍/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主要有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2个步骤,6项工作(审看递交程序、审看入党申请书、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建立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记录谈话情况)
1.
审看递交程序
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人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注意递交申请
的次序)
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
审看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指定专人(一般为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审看入党申请书。主要审看入党申请人年龄、国籍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和入党态度是否正确、成长经历是否清楚等。
基本条件:①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②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③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④愿意执行党的决议;⑤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特殊群体人员申请入党,应当慎重对待。如,刑满释放人员、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脱党、劝退或除名的人、有宗教信仰的人、民主党派人士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刑满释放人员、参加过邪教组织、吸毒人员戒毒后要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5年时间考验)
有宗教信仰的人不能发展入党,但是曾经信仰宗教、后来同宗教决裂的,现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同时要与民族风俗习惯进行区别。入党申请书的基本要求:①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亲自手写。
②入党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的和入党动机;本人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写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注意:如果有重大历史情况一定要说明情况。
③入党申请书不需要重复递交。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必经常写入党申请书,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注意:如果入党申请人先后递交了几份申请书,基层党组织选择一份存档即可。
3.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
经审查符合入党条件后,由党支部及时开具谈话告知书,让入党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建立发展党员档案
党员档案属于专业档案之一,是党员管理部门在党员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是研究党员过去、现在和将来必不可少的主要依据,因此,要高度重视档案的保管和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预备党员转正后,有人事档案的,党支部应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应建议党员档案,将所有入党有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
存。
5.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
一般情况下,接受入党申请的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及时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开具入党申请人谈话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这样既便于党组织全面准确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也可以通过谈话对他们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教育。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6.记录谈话情况
谈话记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写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时间、方式。(2)和入党申请人怎么谈话,谈了些什么。这些内容要简写。(3)写明通过谈话了解到的有关情况,以及对入党申请人的总体看法。(4)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签名并按公历时间写清年、月、日。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主要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上级党(工)委备案、指定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考察4个步骤,共10项工作(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支委会讨论研究;上报备案材料、党委审查并提出意见、发放《登记表》;开具列为积极分子通知书、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严格培养教育、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党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
7.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能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委或党支部的个
别负责人制定。而是要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在党员推荐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推荐和被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都要列为被推荐对象;参加推荐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
(2)采取多种方式。党支部可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组织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注重结果运用。党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更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
(4)严明工作纪律。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并组织做好推荐工作,防止推荐过程中的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群团组织推优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党组织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工作。做好群团组织推优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推优对象。工会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工人、工会会员,共青团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妇联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严格推优程序。基层群团组织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作
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
(3)加强配合协作。群团组织推优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要支持、帮助和指导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群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优工作,防止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8.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研究
根据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提交支委会研究决定。
9.上报备案资料
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是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把关作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办法。备案资料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10.上级党委审查备案并提出意见
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一个月内书面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党委的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当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党委应先同党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党委作出决定后,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11.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11经上级党委备案审查合格后,党委将《登记表》发给支部。
12.开具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
党委备案同意后由支部开具。
13.指定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14.党支部严格培养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进行;要紧密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循序渐进,坚持经常进行。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逐步形成制度。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经常进行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在他们完成社会工作中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的基
12本知识、政治理论等。
15.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16.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
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需注意3个方面:
(1)本人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变动情况;
(2)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转交材料;
(3)现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并接续培养。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主要有确定发展对象、上级党(工)委备案、确定入党介绍人、进行政治审查、开展短期集中培训5个步骤,共11项工作。(党小组提出意见、支委会听取意见、研究确定、列为发展对象前公示;上报备案
13材料、党委审查并提出意见;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履行职责;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集中培训、出具结业证书)
17.党小组提出意见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小组应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不设党小组的不涉及此环节)。
18.支委会听取意见、研究确定
在支委会研究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党支部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
19.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公示
在提交支委会研究讨论前,党支部应当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教育培养考察情况等,在本支部辖区或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果收到有不同意见或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进行研究,问题严重的取消
14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经调查,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公示无问题处理。
20.上报备案材料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
21.上级党委审查并提出意见
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列为发展对象。党委的备案意见一般应书面通知党支部。需要注意的是,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当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意见不一致时,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22.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指定的,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不能自己约请。预备党员不能担任。
23.入党介绍人履行职责
(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
15品质、工作经历和各方面的表现。
(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帮助。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的入党意见。
(5)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24.进行政治审查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审查的主要方式:一是采取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其档案;二是派人函调或外调;三是与广大党员座谈等多种形式。
25.形成结论性材料
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1)发展对象本人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16(2)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以及组织上是否作过结论。同时,要说明是本人主动说清的还是组织调查出来或他人检举的。
(3)调查结果。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还没弄清的问题或疑点。
(4)结论性意见。经过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除特殊情况外,政治审查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26.组织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县级组织部门负责组织(一定要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不能用分散自学代替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组部编写的《入党教材》也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27.出具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时,负责培训的机构一般向应培训对象所在党组织提供考核或考试结果。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
主要有7个步骤,共17项工作。下面逐一介绍:
28.支委会研究审查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之前,一般要做好以下工作:
1(1)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由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
(4)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5)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9.上报预审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集中培训材料情况、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公示情况等。
30.基层党委审查材料
主要审查以下材料: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达到一年以上,措施是否扎实有效;是否进行了政治审查,主要问题是否清楚;是否征求了党员群众意见,群众反映是否好,群众威信是否高;入党信念手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各方面是否表现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
31.听取有关部门意见
对领导干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民主党派人士等发展对象的预审,要征求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还要征求和听取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有曾经被举报或举报他人行为,根据情况要听取纪检、信访和相关部门
1的意见。
32.召开党委会预审
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一般情况下,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关。
33.预审结束后应做的工作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预审后,应及时将预审材料退回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预审合格的,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认为尚不成熟的,应向党支部说明理由,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对其培养教育的意见。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委的意见,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对尚不成熟的发展对象,要做好思想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对其培养教育措施。
34.填写入党志愿书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受和审批新党员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入党审批过程,是党员本人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党员的永久性档案材料。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对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
(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有关栏目。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笔填写。
(3)填写时均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
1字迹工整清楚。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应向党组织交代或者说明的有些情况,没有填写栏目的,应另附纸说明。
(5)“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6)“民族”填写全称。
(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8)“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9)“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10)“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11)“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12)“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丰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3)“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年团”、“何时何地参加
2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5)“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6)“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7)“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道德品质、现买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18)“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19)“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填写党委委员或组织员通过谈话了解到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
(20)“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21)“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
2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
(22)“备注”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
经常发生和存在的问题:字迹潦草;错误较多,尤其是时间节点不符合要求;涂改严重。
35.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之前,一般要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由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
(4)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5)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2)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
22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被介绍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3)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
(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部委员会要通知党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36.支部大会作出决议
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优缺点);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票各有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2337.上报上级党委
支部大会结束后,要及时上报,一般应在一周内。(如超过3个月上报党委的,党支部应重新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如超过6个月,要退回党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上报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短期集中培训、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细则》明确规定,不管什么类型的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都不能审批预备党员,而且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比如村、社区党委,也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38.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支部委员或单位的行政领导不能进行)。谈话主要了解发展对象以下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掌握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情况,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目前的优缺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9.整理谈话记录
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后,一般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谈话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归纳分析,形成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
(2)将整理好的谈话情况和表明自己态度的意见,如实填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并签名盖章。
(3)及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及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
2440.审查材料
党委派人谈话结束后,应安排专人对发展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查(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主要审查支部报送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等。此环节,主要是为党委审批打下基础。
41.召开党委会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书记不能代表党委审批预备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以及《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无记名投票和举手的方式进行,不能用党委成员传阅的办法代替集体讨论。
42.作出批复
党委的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写清楚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同时告知报批的党支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而不是党委会审议并批准为预备之日算起。
43.党员大会宣布
党支部接到党委对党支部报批预备党员的批复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进行谈话,要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同志,应向其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25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克服缺点,继续进步,接受组织教育,争取早日入党。
(2)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将被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过织织生活。
(4)要求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44.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个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此阶段主要有7个步骤、16项具体工作。下面逐一介绍:
45.编入党组织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为了将党章的这一规定落到实处,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使预备党员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克服缺点,锤炼党性,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46.进行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是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好形式,一定要庄重、严肃。程序一般为:
(1)奏(唱)《国际歌》。
26(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3)预备党员宣誓(宣誓人、领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领誓人领誓)。
(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都可发言)。
(6)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也应请其讲话。
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程序可作适当调整。
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举行。党小组一般不能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必须在预备期内进行,而且要在上级党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能放在转为正式党员后进行。
(3)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一定要严肃认真。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
(4)预备党员宣誓时,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宣读誓词。领誓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也面向党旗,站在宣誓人的前面或一侧,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宣誓仪式按程序进行,领誓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齐声跟读,态度要认真,声音要洪亮、激昂。领读完誓词,领誓人读到“宣誓人”时,参加宣誓的人员要依次报出自己的姓名。
(5)只要条件允许,宣誓仪式一定要在正式的场合举行,如在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和英雄塑像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也要悬挂
2党旗。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悬挂的党旗一定要使用符合中央组织部规定的标准,不能使用不规范的党旗。
(6)入党宣誓仪式可有目的地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但不能太多。要让参加宣誓仪式的入党积极分子能从中受到教育,对他们真正起到鞭策和激励的作用。
(7)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要严密紧凑,所有的讲话发言都要简短,时间不宜过长。
47.继续教育
支委会应集体讨论制定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措施、计划。
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一般要求书面材料,每季度至少一次。
继续教育方式: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
48.继续考察
考察时间:每半年一次
考察人员: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党支部
考察结果及时填入《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不宜被评为优秀党员,不能当党小组长,不能担任党内领导职务,不宜将党课。
49.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2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对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未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们,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的,应取消其预备资格,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0.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意见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在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后,必须经过党小组讨论,提出初步意见。这样做,可以使党支部更详细地了解转正对象的情况,便于支部委员会审查和支部大会表决。
51.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后,应及时征求本支部党员和本单位群众的意见,主要是了解和掌握预备期的现实表现情况,征求意见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
52.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要审查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情况、教育和考察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以及预备期时间,综合征求意见和审查情况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5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2(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注:决议内容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党员应到、实到会人数,表决情况与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中要写明延长时间或取消的理由;延长预备期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只能延长一次预备期。到延长期满,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本人必须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54.转正前公示
在支部大会作出转正的决议后,将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基本情况在本
3辖区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要书面记录公示结果,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5.
报上级党委
公示期满后,党支部经及时将《入党志愿书》、本人转正申请书、现实表现情况、培养教育考察、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大会票决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以及《关于审批**转为正式党员的请示》上报党委。
56.上级党委审查材料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党支部教育考察情况、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大会开会票决情况、公示情况。
57.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审批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2)要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3)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当逐个审批。
58.作出批复
上级党委要将审批意见及时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清楚党龄的起算时间,并同时通知党支部。
59.支部谈话并宣布
党支部接到党委对支部报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批复后,应做好以下工
31作: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找本人谈话。对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未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应向其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克服缺点,继续进步,接受组织教育。
(2)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60.分类归档处理
对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党支部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査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三部分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一)收集整理好所需书面材料
两次通知、三次谈话、三次备案、两次公示、两次征求意见、四次支委研究、两次大会票决、两次大会决议、三次预审、两次审批、一推荐、一培训、八篇汇报共28项,外加“三书两表一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和《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教育登记表》)/。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发展党员要防止家族化、宗族化倾向。
322.要注重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
3.不要超范围发展党员。
4.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5.书写要规范。
6.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培养联系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联系培养人。
7.主持召开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研究入党事宜时,入党积极分子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议主持人。
8.入党联系人的培养意见应及时、认真、据实填写,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
9.综合鉴定不能代替政治审查。
10.会议记录复印件应加注支部公章,且复制人要签名盖章,注明复制时间。所有内容、时间不得涂改。
谢谢大家!
33
篇二: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一、背景介绍
党员是党的先锋模范,是党的重要组成部份。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二、标准格式的文本
1.党员发展的目标和原则
党员发展的目标是培养一支忠诚、清纯、有信仰、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员队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动员党员发展对象,充分发挥党员发展工作的群众基础性作用。
-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审查,防止不合格人员入党。
2.党员发展的程序和要求
-党员发展程序:党员发展工作包括申请、培养、考察、接收等环节。党员发展对象首先需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然后经过党支部的培养和考察,最终由上级党组织审批接收为党员。
-党员发展要求:党员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的入党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一定的组织纪律观念和组织纪律执行能力,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3.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措施
-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学习党的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同和了解。
-培养考察: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定期培养和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公示公告:党支部要及时公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公开透明。
-上级审批:党员发展对象经过党支部的培养和考察后,由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批,最终决定是否接收为党员。
4.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党支部和党员发展对象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评估标准:制定党员发展工作的评估标准,对党支部和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
三、结语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是党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标准格式的文本,明确党员发展的目标、原则、程序和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机制,加强监督和评估,可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篇三: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一、背景介绍
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正确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是党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二、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1.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党员发展工作的年度计划,明确党员发展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2.完善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流程。明确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包括申请、审查、培训和考察等,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制度。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价,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三、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1.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的宣传活动。通过党内刊物、党内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党员积极参与。
2.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培训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健全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机构。成立党员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个职责和任务,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召开党员发展工作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1.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管理。建立党员发展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资料归档和保存工作。
六、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创新和实践
1.积极探索党员发展工作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党员发展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党员发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2.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实践。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党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七、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统计和分析
1.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的统计制度。及时统计和分析党员发展工作的数据,掌握党员发展的情况和趋势。
2.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数据分析。通过对党员发展工作数据的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八、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经费保障
1.合理安排党员发展工作的经费。根据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经费,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经费的监督,确保经费的使用合理、公正和透明。
九、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宣传和总结
1.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宣传。通过党内刊物、党内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员发展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党员积极参与。
2.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总结。定期总结党员发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结语: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严格的组织领导、有效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和创新实践,才能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希望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以上措施,不断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为党的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四: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标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引言概述:党员是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党员队伍的素质提升。因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至关重要。
一、加强组织引领
1.1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1.2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1.3完善党员发展工作考核评估机制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2.1强化党性教育,提高党员政治觉悟
2.2加强思想引领,引导党员正确理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3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综合素质
三、加强组织管理
3.1严格执行党内管理制度,规范党员行为
3.2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做好党员信息归档
3.3建立健全党员发展档案,及时更新党员发展情况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4.1注重选拔优秀党员,促进党员队伍的优化
4.2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形成团结合作的集体
4.3加强对党员的关怀和服务,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五、加强党员发展质量评估
5.1建立健全党员发展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5.2加强对党员发展质量的监督检查
5.3加强对党员发展质量的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
结语:通过加强组织引领、思想政治引领、组织管理、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可以有效提高党员的发展质量,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同志共同努力,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