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7篇
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篇1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办发电〔2018〕75号)要求,我局迅速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总结,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中央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对今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分析查找。现将开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总体情况
(一)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结合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委有关改进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重要文件精神做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责任感、紧迫感。今年,结合全县开展的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和全省“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党章和八项规定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查找自身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即知即改台账,排出时间节点,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地生根。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全覆盖。认真落实县直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县委、县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内容全面、责任明确。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协调、科室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打造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实现“两个责任”的全覆盖;成立纪检监察室,相关制度上墙,人员设施齐备,专责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办案件,强化源头预防,增强纪律意识,促进作风转变,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
(三)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开展查摆整改活动。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查摆整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实。工作中,局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到所分管单位、所联系村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意见》和《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带头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十项规定》,建立了局机关支部与一个基层单位,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联系一户贫困户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过节探望,及时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深入开展了会议、文件简报数量规模精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改革、办公用房和住房清理腾退、高消费娱乐、出入私人会所“三公”经费开支、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三公”管理办法,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勤俭节约、马上就办的清风正气正逐步养成。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在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等各项制度上做到了严格执行、不越红线,我局的财物管理工作逐年规范,走在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前列,连续两年承担了市对我县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坚持定期到所联系村开展走访活动,通过察民情、解民怨、帮扶贫困户,进一步强化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变了作风,增强了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四)压实责任,狠抓督导问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出勤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规范执法情况等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的必查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局纪检部门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服务单位、司法所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通报问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教育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解决抓纪律作风“一阵风”和中层干部中普遍存在的“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以督导抓落实,以问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作风标杆,提升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
(五)开展专项整治,狠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法律服务领域“阳光办案”、“一口价收费”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地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援助接待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查阅档案,回访当事人,及时收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线索,排查风险点,及时做好谈话提醒。对发现的窗口单位服务不主动、态度生硬、乱收费、办事拖拉等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号入座,挂牌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定期开展执业评查活动,重点查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问题,对查找出的服务标准不透明,代理风险不详细告知,收费标准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推行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公开制度,代理风险告知制度、服务收费出具机打发票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社会公信度。
(六)明确责任,严肃执纪,切实做好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县委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提出的9个方面的问题,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司党发〔2018〕6号),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进行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通过抓学习,抓制度,抓督查,抓问责,抓整改,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变工作作风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的差距,还有很多方面需要继续整改和加强,如: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上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个别中层干部对抓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工作中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少数干警对当前上级的新措施、新要求学习领会不到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强,工作中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懒散庸等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法律服务行业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对待,认真抓好督导整改。
三、今后工作举措
下步,我局将以这次专题督导检查为契机,按照领导要求,在查问题,补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各项制度,一以贯之地狠抓执行落实。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强化督查和问责制度的落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严格问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四是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廉政谈话制度的预防监督作用,让扯袖子、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篇2
根据《关于开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本人在个人剖析、查摆问题阶段着重把自己、职责、思想和工作摆进去,紧紧围绕有关议题深入查找自身存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权力运行风险点,现将个人剖析材料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都能做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在办公用房方面,本人与x名同事共用办公住房,没有存在超标;在公车管理使用方面,本人没有公车私用的情况,公车管理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申请、登记、报批后执行;在持有护照方面,本人于20xx年度申办了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全部上交到组织部保管,至今从未出国出境。
经剖析,我本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重视。一直以来,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自己能够成为我们党的一分子深感自豪,始终对我们党的坚强领导充满信心,从未懈怠和放弃对党的忠诚。但是通过个人剖析,发现自己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仍然存在玩心太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下班之后,偶尔喜欢约几个朋友去娱乐场所唱歌喝酒,生活不够俭朴。
(二)调查研究浮于表面,甚至闭门造车。脱离群众、不接地气。习惯于坐办公室写材料,电话沟通多,下乡入户少,不熟悉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不顺畅。没有真正沉下身心到基层服务群众,口号喊得响,行动不见影。经常用上网代替上门、用通话代替见面。不懂农事、不熟惠农政策,遇到矛盾绕道走,群众诉求无法答,信访接访心中怕。
(三)厉行节约不够到位。在办公室开展后勤工作时,没有坚守“厉行节约、勤俭节约”的要求,有些设备出现损坏后,没有坚持能修则修,而是想着能换就换。有时为了空气流通,同时又能凉快,就开着窗户打空调,缺乏节能减排意识。有时为加班的同事安排工作餐,明明不是自己加班却乐于享用工作餐。
(四)工作热情有所降低。认为自己是主任,把日常事务抓好就行了,思想上安于现状,平时不注重业务学习,有时学习了也仅是浅尝辄止,没有深入,造成知识面较窄,综合业务水平低下,遇到困难时,开拓思维不够,创新点子不多。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对党的群众观理解认识不够。对自己的政治要求淡化了,对执行纪律的要求不严了,出现了随大流、降低标准的情况。
(二)对政治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思想上未引起高度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为学习而学习,没有真正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其根源还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不牢上,必须在坚定信念、强化学习上下功夫。
(三)业务知识掌握不全不精。对业务知识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深入性不强,遇到问题才去了解相关知识,致使工作中存在主观性、片面性、局限性,站的不高、看的不远、想的不细,特别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的情况监督检查还不够深入到位,对一些变异“四风”、隐形“四风”倾向性问题,虽然没人云亦云、沆瀣一气,但有时也没有及时反对,正词严明,而是默然处之。
(四)思想懒散。存在得过且过的心态,认为工作做完就行,不需要真正下到基层开展深入调研,导致调查研究浮于表面。长期在机关工作,虽然辛苦、勤勉,但总的是平稳、常态,对自己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放松了,不太愿意用艰苦、细致、直面矛盾的工作锻炼自己,愿意循常规办事情,艰苦奋斗的思想有所滑坡。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学思践悟,提升能力素质。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清醒的前提。今后我将列出计划、挤出时间、静下心来,深入原本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再次重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温其深刻内涵,指导自身工作。
(二)践行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的核心是与群众结下深厚的感情,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用群众观点看问题、办事情,要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深入基层调研、深入群众作为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强化公仆意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体察实情、感同身受,为群众分忧解难。
(三)履职尽责,锤炼担当作风。按照党章的要求和规定,以党员的权利、义务、约束规范自己,保持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的本色,保持共产党人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风范。从每件具体事务上着手,身体力行,努力做到不留微隙、不错小过。抓好艰苦细致、一时难以见成效的基础工作。以履职行权为着力点,在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方面做到履职尽责、敢于担当。
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篇3
一是宗旨意识淡化。随着年龄的增长、退休的临近、身在此职上,思想上产生过“船到码头、车到站”和松口气的想法,在思想、政治、纪律、工作等方面出现退位滑坡现象,比如:认为职务上已经到顶,在思想和政治上很少要求积极上进;在业务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激情和动力减退。
二是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是放松了对学习的要求。主要是觉得受党的教育多年,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在学习上有些放松,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没有把学风问题上升到党风问题去看待。平时总是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深不进去。理论素养比较浅薄,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很少学,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存在急用现学、用啥学啥的情况,全面性、系统性、深刻性不够。
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篇4
党的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针对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八项规定的出台,展现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理念和新姿态,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此举顺民心得民意,是党中央为更好的履行新时期历史任务作出的重要政治承诺。
作为一名在质监系统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我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坚定了信念。
“为人民服务”作为我党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良好的作风对整个党、整个社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的正确之举。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呈现的新气象和新风尚。以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通过自我表率和模范带头,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这堂课生动具体,中央带头,全党上下积极行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种工作作风的转变,看似简单,但是对改进党风、改进政风、改进民风其作用何其深远。
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折不扣的的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是衡量你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具有领导该有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懒汉思想,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置党和国家的事业于“不仁不义”之地,危害之大可想而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项规定”,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持之以恒,还需要领导干部做表率,带头抓。
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台上讲,班内做,更要班下守。自觉扛起“节俭旗”、打好“亲民牌”,成为落实规定的“标杆”,践行规定的“样板”。 时刻警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百姓评价一个领导干部作风的好坏,其标准往往不是什么“大事”,而往往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不经意的细节。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小。让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习惯,化为一种自觉。
八项规定的出台给全党、全社会带来一股风清气正的务实之风,鼓舞士气,大快人心。我坚信只要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实际工作中持之以恒,认真履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们的党就一定能继续赢得民心,引领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篇5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回应了群众期盼,赢得了党心民心,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
动真碰硬,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对‘四风’问题,必须下大气力惩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露头就打、严惩不贷,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的震慑。
——强化担当,严格执纪执法。
xx年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充分彰显了党中央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了xx、xx、xx等地查处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每逢“节点”就成为作风建设的“考点”,各地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深挖细查,狠刹歪风邪气。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被刹住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被攻克了。
寸步不让纠“四风”,真管真严抓作风。数据显示,xx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22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036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1224人。
重点整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自我革命精神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坚决斗争,确保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重拳出击,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中的“刷白墙”“数字脱贫”等问题;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干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持续发力,为广大基层干部松绑减负。
近年来,针对基层“文山会海”“责任状”过多过滥、监督检查过频、权责不对等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持续发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将xx年确定为“基层减负年”;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有基层干部表示:“现在有了更多时间去服务群众,在拉近干群关系中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家对党更加信赖,党中央关于民生的部署很快能落实,基层干部赶上了干事创业的好时代。”
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作风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依托科技,织牢织密监督网。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各地借助大数据分析等信息科技手段强化监督,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注重运用新媒体,设立曝光平台、鼓励手机随手拍,织密织牢监督网,倒逼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
——建章立制,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深化和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陆续出台,有力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xx制定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清风扬正气,奋进正当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必将不断巩固拓展,广大党员、干部必将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篇6
党的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针对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八项规定的出台,展现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理念和新姿态,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此举顺民心得民意,是党中央为更好的履行新时期历史任务作出的重要政治承诺。
作为一名在质监系统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我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坚定了信念。
“为人民服务”作为我党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良好的作风对整个党、整个社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的正确之举。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呈现的新气象和新风尚。以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通过自我表率和模范带头,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这堂课生动具体,中央带头,全党上下积极行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种工作作风的转变,看似简单,但是对改进党风、改进政风、改进民风其作用何其深远。
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折不扣的的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是衡量你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具有领导该有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懒汉思想,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置党和国家的事业于“不仁不义”之地,危害之大可想而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项规定”,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持之以恒,还需要领导干部做表率,带头抓。
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台上讲,班内做,更要班下守。自觉扛起“节俭旗”、打好“亲民牌”,成为落实规定的“标杆”,践行规定的“样板”。 时刻警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百姓评价一个领导干部作风的好坏,其标准往往不是什么“大事”,而往往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不经意的细节。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小。让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习惯,化为一种自觉。
八项规定的出台给全党、全社会带来一股风清气正的务实之风,鼓舞士气,大快人心。我坚信只要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实际工作中持之以恒,认真履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们的党就一定能继续赢得民心,引领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篇7
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刘晓辉来县委党校向教职工宣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学习,让我们更深刻的掌握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深刻影响及系列政策、党员干部如何落实中央八项精神的具体要求及中央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信心和决心,内容丰富,密切联系实际,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我们每位党员干部应当做到的基本标准,懂得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八项规定对于端正党风、整饬政风、改进作风有重大意义。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带头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的前提,是保证全党令行禁止、集中统一的关键。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记六项禁令,狠纠“四风”,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延续生命力提供保证。
二、党员干部应理清身份和观念,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将各项规定内化于心,一事当前,多想想是不是符合规定,有没有超越边界,这既是对自身的约束,更是对自我的保护。做为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每一笔经济业务收付时,应时时警醒自己严格按财经纪律办事、严格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对于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的经济事项应及时告知单位领导,在日常工作中为领导和教职工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严守八项规定,才能永葆党的生命力。只有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更深地植根于全党的思想和行动中,才能夯实党的执政之基,进而在全党全社会汇聚起追梦圆梦的强大正能量。一个人的理想信念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需要在自警自省中牢固坚守。当今社会利益多元、观念多样、思想多变,不时冲击影响着党员干部,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守理想信念,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党员干部要始终让理想信念之树常青,必须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经常照照镜子,时常敲敲警钟,常扫思想灰尘,切实做到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决不让贪欲的惊涛骇浪冲破自律的堤坝,清醒地把持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