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区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各位领导: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落实中央“双减”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发展,XX区教育局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努力做到“三个抓好”,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排查摸底,巩固工作基础
区教育局通过全区中小学纠风工作负责人对各学校的学生补习情况进行调查、反馈。区教育局成立分别由局纪委、指挥分中心、纠风办牵头的X个检查组,对街道、社区的有证、无证培训机构进行排查。通过摸底排查,掌握了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有证照机构XX家,无证照机构XX家。尤其是疫情的X个多月里,共排查机构XXXX家次,做到了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聚集性集体教学活动。
二、抓好行业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1.依法依规审批。对新设立进行核名的校外培训机构,我区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局下发的《XX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中的设置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经过指导和整改合格后,区教育局依规批准其办证申请,鼓励支持其健康发展。
2.做好年检评估。区教育局每年都对全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工作进行细致的布置。明确提出参检机构按要求做好财务审计,如实填写自评表和年检报告,要求每个机构与区教育局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认真做好各项自检工作。局职成科对区内参检机构上报的年检材料都进行认真审查,并进行实地检查,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市场健康发展。今年因疫情原因暂未进行年检,但对个别机构进行了抽查。
3.规范办学行为。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科类培训机构提出明确要求:严禁超前、超标。此类机构需将培训的班次、招生对象、教学进度、上课时间等事项向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将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培训时间不得和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不得晚于20∶30 。其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
三、抓好纠风治乱,优化教育环境
1.将抓校外教育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对于摸排出的XX家无证照办学机构,区教育局下发了停止办学告知书。对符合办学条件的XX家,引导其办理正规手续;
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XX家,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设立条件,否则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2.将线上管理和线下管理结合起来。一是加强线上管理。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线后,区教育局将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录入该平台,广大学员和家长可以通过统一的互联网平台实现联网查询全区所有培训机构情况,为学员和家长选择培训机构提供参考,更好更便捷地服务人民群众需求。二是加强线下管理。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和机构自我约束,除国家和省市要求规定的公示内容外,区教育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内容,制定了XX区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管理规定20条,要求各机构张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