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作汇报稿(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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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作汇报稿(范文推荐)

2022-06-22 12:36: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作汇报稿(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作汇报稿(范文推荐)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按照调研安排,下面,我就我局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思路作以汇报。

        近年来,在省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厅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升到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按照市委总部署,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重点,认真开展“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首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我局坚持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际行动,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区(县)党委、政府、市属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综合协调、日常督导、专题会议调度、联合督导多措并举,我市32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销号交账,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工作,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气水土”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以扬尘源点、散煤燃用、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等为着力点,通过深化城市扬尘管控、持续调整能源结构、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大力推进燃气锅炉达标改造、加大移动源监管力度以及积极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等措施,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努力,全市优良天数277天,同比增加2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6.2%;
PM2.5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X%。二是坚持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原则,通过落实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加强医疗污水处理监管、定期调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等措施,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目前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X%,河流、湖库水质优良比率均为X%,达到省下达我市目标。三是紧紧围绕“土十条”重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的原则,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积极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目前我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处于清洁(安全)级。

        (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不断健全,实现现有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案例实践。“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充实编制内容,提高编制质量,拓宽编制纵深,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初审,评审专家组对编制工作和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制定实施生态环境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推进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优化项目开工建设手续流程。三是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验收,摸清了全市的污染源底数,全市5家单位获评国家级表现突出集体,4家单位获评省级表现突出集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XX市数据技术报告、水磨沟区水磨河流域专题报告分别获评国家级优秀技术报告和省级优秀专题报告。四是加强环境科研,科学编制《xx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xx市冬季供暖环境绩效综合比较研究》,为实施科学治污提供理论依据。五是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新格局,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启“线上+线下”宣传模式,聘任著名演员担任首届生态环境公益形象大使,录制公益宣传广告广播,组织开展“最美基层环保人”推选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

        在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与国家要求以及各族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还存在差距,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需把新发展理念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全过程,贯穿规划、管理、措施各领域,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形成强大合力,更加完善和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的管理体制。近年来,党委、政府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作为对各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建议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中,设置加分项,例如荣誉加分、特色加分,以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各地区、单位主动作为的积极性。

        (二)机构编制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改革推进步伐缓慢,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从原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4部门划转相应职责X项,没有按照改革中“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转相应人员,人员空缺占比X%,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建议加快改革进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积极争取省党委编办、生态环境厅和市委编办支持,加快人员招聘和配备,保障人员队伍稳定。二是基层(街道)工作机构还不明确。在乡镇设立生态环境工作站,但未在街道挂牌成立相应机构,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工作上缺乏制度支撑,开展基层网格化责任落实上缺乏保障。建议优化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落实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片区管委会(街道)生态环境工作站设立,明确工作职责、机构和人员, 为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能奠定良好基础。

        (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面。工业企业集中区域,大气污染相互叠加相互影响,从近期重污染天气过程看,污染累积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我市积极与周边城市联系,初步建立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座谈交流、交叉执法等形式,加强区域共治。但还未能从能源、产业、运输结构调整等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的联合会商治理。部分地区还存在“自扫门前雪”思想,主动“协同作战”的意识不强。建议高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提请省党委、人民政府成立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积极推动区域环境一体化发展,形成区域统筹、区域联动的联防联控机制。

        (四)减污降碳方面。一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从根本改变。我市正处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能源资源利用强度依然很大,虽然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能源调整力度,全面拆改了燃煤小机组、小炉窑,大力削减城乡结合部与农村散煤,但受到电网构建不完善、燃气供应量限制、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及配套设施不足等条件制约,能源消费结构未发生大的变化,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费占比仍达63%。建议省以xx市为中心,加强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装备建设布局,形成可再生能源生产基地,促进能源消费结构的改变,从源头上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二是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深入科学研究。我市长期发展形成了工业结构偏重的产业结构,虽然不断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但全市支柱型工业企业仍以重工业为主,对全市工业增加值贡献率达80%以上。城市地势“南高北低”,工业布局“南城北厂”,导致冬季“南晴北雾”现象明显。建议省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科研项目的设立给与支持,帮助我市深入分析PM2.5、O3、VOCs等治理对策和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研究。三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无法满足环境改善要求。系统管理尚未形成合力,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仍然粗放,外埠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机制尚需完善,餐饮油烟、农业源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环境监管仍以“人防”为主,统一调度指挥监控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升级完善,城市管理与部门间有效衔接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建议省结合产业政策,区域能源利用型企业向东转移,“十四五”区域化石能源消费量做到只减不增;
出台相关鼓励政策,促进企业积极开展碳减排、参与碳市场交易。同时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培训,提高市、区(县)工作人员水平,并对制定碳达峰方案等方面给予指导。

        (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工作资金需求量大,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企业修复治理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率。建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不同管理要求给予进一步政策解读,帮助我市做好涉水源地土地的管理,提高我市土地利用率。

        (六)环评审批方面。一是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力度仍需加大。通过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工作发现中介服务机构的编制质量仍存在问题,不能良好的为生态环境审批部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增大了环评审批风险,需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惩戒力度,形成良性的竞争环境。二是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力度仍需加强。需在做好新建项目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质量抽查工作,提升排污许可质量,加大证后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证排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企业。建议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新管理要求,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利用与生态环境部高效的沟通机制,对基层提供业务支持和技术保障。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2021年,我市将继续按照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工作思路,沉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挑战,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谋划“十四五”工作,认真做好接受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夺取蓝天保卫战新成果。一是继续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加强秋冬季煤质监管,坚持不懈调整能源结构。以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为抓手,把发展非化石能源、削减化石能源消费量作为治本之策。二是实施精准科学治污。2021年将完成大气污染综合监控调度指挥平台建设,将生态环境、建设、城管等部门数据资源进行汇聚整合,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与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等技术手段全面统筹各类大气污染点源、面源的污染防控。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探索在街道(片区管委会、乡镇)设立生态环境工作站,强化考核评价,督促责任落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水平。三是做好扬尘污染管控,加强各扬尘污染点源、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对易产生扬尘污染行业开展排查。四是抓好移动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油、路、车治理,加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抽检力度,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五是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按照绩效分级要求指导企业“一厂一策”制定并执行应急操作方案。充分发挥区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区域横向联系,在产业准入、节能减排、污染控制等方面进行标准对接、措施协同、信息共享、联防联治。

        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碳减排、碳中和。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围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抓住“降碳”这个总抓手,按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这一思路,研究制定x市提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动方案。配合省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清单体系。持续推动各类低碳试点示范建设,推广减排措施与实用技术。积极推动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提升碳汇能力,倡导低碳生活。

        (三)分类施策,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守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底线,突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控制单元分区管控,优化实施以控制断面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确保我市河流、湖库、水源地各断面(点位)具体水质达到目标要求,8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国控4个断面优良比例100%),断面水质保持在Ⅴ类以上;
水库9个监测点位,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7.8%,柴窝湖水质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
监测考核水源地9个(全市共16个)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89%(93.75%)以上。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常态化沿河监管巡查、溯源整治,从沿线消除各种因素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推动落实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实现首府河湖长治久清。

        (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十条”各项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纲,制订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的成果运用,重点从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强化工矿污染源头管控,强化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头监管。以用途变更为住宅等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推动涉农区(县)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督指导。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及流向,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量匹配情况,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编制备案和电子联单管理要求,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

        (五)完善环评审批,服务好发展守得住底线。修订完善“三线一单”,做好技术成果发布,加快数据应用管理系统的接入和应用,实现“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地理空间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
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主动靠前服务,严把环评审批和备案管理,执行好正面清单,助力企业复工达产;
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工作,全面使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x市工程制度改革审批系统”“x市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等各类线上审批系统,并指导好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应用好各类审批系统;
进一步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和排污许可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优势;
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机制,做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和已发证登记排污许可抽查工作,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环境监管手段,加大对持证排污单位环境监管力度。

        (六)突出重点区域示范带动,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牢固树立和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努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河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撑,初步建立全市水生态治理项目储备库,重点加大对东道海子、柴窝堡湖的生态修复治理力度。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的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路径,培育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

        (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跨境河流应急能力建设,有序做好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提升防范化解环境风险能力。紧盯“一废一库一品”,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与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指导开展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提升辐射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对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严格放射性物品转让、转移、运输、贮存和使用各个环节监管。

        (八)巩固督察整改成果,接受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检验。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2项整改任务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照整改措施逐条核查,巩固督察整改成效。推进水源地调整取消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水源地遗留问题的整改及销号。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认真回访,持续开展抽查工作,确保办结问题不反弹。加大对尚未完成整改的9件信访举报件跟踪力度,确保整改到位。认真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研究制订工作方案;
按照生态环境职责划定,组织各区(县)及相关部门全面梳理问题,对照职责早作准备,严谨细致查漏补缺,确保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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