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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 谈 谈话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 政 政建设,强化对干部的教 育 育和监督,根据中央、省 、 、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 设 设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交 通通实际,局党委决定建立 廉 廉政谈话制度。
一、廉 政 政谈话的对象。由局党委 任 任命和管理的副股及以上 级 级别的干部,主要是二级 单 单位班子成员。
二、谈 话 话形式及内容。廉政谈话 分 分:任职谈话、提醒谈话 、 、诫勉谈话和专项谈话。
凡 凡新提拔的干部,在正式 上 上任前,必须进行一次廉 政 政教育谈话,就廉政勤政 、 、拒腐防变和执行党风廉 政 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希望和 要 要求;对群众反映和发现 有 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要及 时 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使 之 之警觉,防微杜渐;对经 调 调查有违纪问题而又构不 成 成立案查处的干部,必须 进 进行廉政诫勉谈话,让其 讲 讲清问题,给予批评帮助 , ,限期改正;对干部在出 差 差、出国执行公务等情况 时 时,可视情进行廉政专项 谈 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纪 律 律要求或注意事项。
三 、 、谈话的组织实施。廉政 谈 谈话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 限 限,分级负责,逐级实施 。
。坚持以个别谈话为主, 必 必要时也可进行集体谈话 。
。同二级单位正职进行廉 政 政谈话,由局党委书记或 委 委托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主 主谈,纪检室参加。二级 单 单位班子副职或副股以上 的 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由 纪 纪委书记主谈或委托纪检 室 室进行谈话。新提拔的干 部 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一 般
般与任职谈话一并进行。
进 进行廉政提醒、诫勉谈话 , ,由纪检室负责,政工股 参 参加。进行廉政专项谈话 , ,由分管领导负责,纪检 室 室参加。干部主动就廉政 问 问题要求谈话时,纪检室 要 要认真受理,做好安排。
四、廉政谈话的基本要求 。
。①进行廉政谈话,要事 先 先通知被谈话人谈话时间 、 、地点及有关事项,使被 谈 谈话人有所准备;②谈话 人 人不得少于两人,并指定 专 专人做好记录。提醒、诫 勉 勉谈话结束时,应让被谈 话 话人在记录上签字;③进 行 行廉政谈话,要坚持原则 , ,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准 确 确。要根据掌握的情况, 突 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明 确 确提出意见和要求。同时 应应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 单 单粗暴;④进行廉政提醒 、 、诫勉谈话时,要认真听 取 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 , ,根据实际情况可请被谈 话 话人提供书面材料。对被 谈 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 , ,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 核 核实,在尊重事实的基础 上 上,维护被谈话人的合法 权 权益。要注意保护检举人 、 、反映人,不得向被谈话 人 人泄漏检举人、反映人的 姓 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 材 材料等有关情况;⑤被谈 话 话人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 , ,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 借 借故推诿、拖延;接受提 醒 醒、诫勉谈话时,要实事 求 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 提 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 或 或隐瞒事实。
五、谈话 的 的监督检查。纪检室要加 强 强对被谈话干部的跟踪监 督 督与检查。对经提醒、诫 勉 勉谈话后无改进者及被谈 话 话人
事后追查或打击报复 谈 谈话人、检举人、反映人 的 的视情节按有关党纪政纪 规 规定提请党委进行处理, 追 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