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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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3篇)

2022-11-20 12:54: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3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第一章总述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议事和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3篇)

篇一: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第一章总述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议事和决策水平,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标准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假设干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定本规那么。第二条党委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三条党委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原那么上为每月工作日的第一周周三下午,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第四条党委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党委委员会集体决定,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第五条党委委员会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两天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第六条机关党委秘书负责党委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

  和制发,负责会议准备以及会议议决事项的催促、落实等工作。第三章会议的内容第七条党委委员会议题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机

  关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决定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识

  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三)研究决定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务公开、建立健全

  机关党内工作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四)研究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委支部的设置、党

  员开展方案和积极分子培训方案;(五)研究审议支部向机关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六)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七)研究审议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问题;(八)研究决定机关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第八条会议的议题,原那么上在征求委员意见的根底上由书记确

  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讨论决定机关党委重大问题应在广泛调研的根底上提出建议方案,报党委会研究审议,涉及机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机关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准备相关书面材料。

  第四章议题的审议第九条会议主持人应就有关议题向全体委员做出说明,并提出具

  体意见和建议。党委委员会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党委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做出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讨论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十条会议所列议题的审议时间和与会者发言时间由会议主持人决定。

  第十一条党委委员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二条党委委员会讨论决定奖惩等事项时,如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的,该与会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第十三条党委委员和列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五章决议的实施第十四条机关党委秘书负责党委委员会讨论问题及形成决议的记录、整理、归档,会议主持人负责向未出席会议的党委委员通报会议情况。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文件、会议纪要或其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第十五条凡经党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必须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存,

  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按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原决定、决议确因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变更、调整的,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六条党委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及时催促,抓好落实。

  第六章附那么第十七条此规那么自党委委员会公布之日执行。该规那么和程序的解释权归机关党委。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会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体育联合党委自身建设,推动学院、中心各项改革和事业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章程?和?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那么?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那么。一、原那么及规定(一)遵循原那么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学院、中心的政治核心,对学院、中心工作起保证与监督作用,对学院、中心的改革、开展、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培养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会议遵循以下原那么: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2.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那么。

  3.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学院改革开展、党管干部原那么,4.对学院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也要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二)会议规定党委会会议原那么上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根据党委委员提议确定,党委书记不能到会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以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列席人员名单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确定。二、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文件会议精神及学校各项规定,研究提出落实意见。2.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3.贯彻党管干部原那么,配合学校做好干部任免、考察推荐、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等工作。4.涉及办学方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实行党组织研究前置,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5.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

  三、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程序主要包括会前调查研究、沟通酝酿、确定议题,会上集体讨论、审议决定,会后上报、传达决议等环节。(一)会议议题党委会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报党委书记批准。议题要在调查研究根底上提出建议方案,涉及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书记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经酝酿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提出的议题要进行充分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或方案,准备不充分的议题或临时动议,不予研究讨论。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二)会议审议会议议事实行一事一议,每个议题一般先由议题的提出人报告情况或方案,然后展开讨论,主要领导最后发言。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发表意见要明确具体,讨论时要围绕中心,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决定重大问题。

  对决策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讨论不成熟的问题,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再提交审议。

  (三)会议表决党委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时,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同时讨论多个议题时,必须逐项表决。(四)会议纪要党委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全面具体,建档保存。四、落实和督办经党委会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那么,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催促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科室、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反应落实情况。党委会会议决议在贯彻落实中如需变更或调整,应按党委会会议制度规定的程序提请党委会会议复议。五、会议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党委委员,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执行回避制度,党委会会议讨论、审议、表决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有关的议题时,委员本人应主动回避。对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会议决定,须严格保密,不

  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篇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支部议事规则村党支部议事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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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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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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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基本内容为:1.党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任何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2.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是: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讨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讨论研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事宜;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

  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委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向其通报会议决定事项。会议根据研究事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讨论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

  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6.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也应如实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党支部委员会文件,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签发,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委托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签发。会后,做好会议决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实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负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8.对于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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